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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 研究生教育 ]

自然地理学硕士学位培养方案

发布人:张伟       发布时间:2012-06-08 10:30:15 

自然地理学硕士学位培养方案

二级学科名称

自然地理学

学科代码

070501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地理学

学科点代码

0705

学位点层次

硕士

一级学科授权

硕士

所属学院(系、所)

天津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专业概述

自然地理学是地理学中既富传统又富于创新特色的学科。本硕士学位专业主要立足于环渤海独特而又类型多样的自然地理条件开展研究,积极参与环渤海及天津开发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系统自然地理学理论基础及相关知识,熟练应用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熟练运用人地关系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及方法进行研究和应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自然地理学硕士授权点由3名教授、5名副教授组成,具有良好的学术群体优势、各位导师具有自然地理学领域丰硕的学术研究成果、敏锐的学术思想和较高的学术造诣,与国内外诸多大学及科研机构建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天津市乃至国内形成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高层次自然地理学专业人才,具备坚实的自然地理学理论基础和现代研究方法与技术、具备较强的实践综合能力及跨学科与学科交叉研究能力。了解学科发展的现状和动态;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数学、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方法和技术手段,运用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独立从事自然地理学研究的能力。培养良好的道德素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较好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指导业务工作。

研究方向

1.国土资源规划与管理

以3S技术为平台,以国土资源信息系统为依托,以统计学模型、智能化模型为核心,辅以经济学基本理论,针对各种国土资源类型进行空间化、定量化的规划、分析和评价。

2.自然资源开发及利用

以自然资源基本理论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自然资源基本属性为出发点,系统学习自然资源开发的基本理论、方法。学习和掌握自然资源数量估算方法、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技术、自然资源开发的地理决策,自然资源管理与产权制度。

3.生态地理与旅游资源

系统学习生态旅游规划的基本理论,生态旅游资源调查与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方法,生态旅游市场调查与营销规划方法,生态旅游产品规划策略,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技术,以及我国主要类型生态旅游区的规划规范及案例。

4.环境与资源信息系统

系统学习环境信息系统建设与设计体系,掌握系统建设目标和内容、系统数据库的开发模式、环境与资源信息系统基本功能开发和专家系统设计等,培养从事环境与资源信息系统开发的专门人才。

培养方式

培养实行学分制。培养过程一般采取以导师指导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在培养过程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注意因材施教,充分发挥研究生个人的特长和才能。可结合专业需要,有计划地邀请校外专家来校讲学,或到兄弟院校和科研单位听课,有条件的专业与兄弟院校、科研单位共同协作培养研究生。采用的教材,应反映本专业国内外的先进水平。为研究生上课的教师由学科带头人提名,报学院主管院长审定。导师必须讲授研究生的专业课。研究生应该参加所属教研室的有关学术活动。

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脱产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四年。

一般不延长学习年限。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或提前毕业者,必须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报告,学位评定分委会(或院长)审查同意,上报研究生处审查,由主管校长批准。延长期不超过一年。延长期间,无论何种类型学生,一般均须向学校交纳培养费。学校不再发放普通奖学金。未提出延长报告或超出延长期仍未完成学业者,予以退学处理。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生所修基础理论课应不少于3门,硕士生所修专业课应不少于4门, 选修课应不少于3门。 硕士生至少应取得36学分方可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在第一和第二学期对研究生授课,其周学时理科各专业18学时较为适宜,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年。

补修课程

对于跨学科考入或原大专学历的硕士生,应补修有关的大学本科基础课程或相邻专业研究生课程3-4门,补修课程不记学分。补修有关课程后,可以免修跨学科的课程。

考核方式

1、研究生必须按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进行选课,并参加考核,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必修课进行考试,选修课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成绩一律按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记分。

研究生的考试、考查成绩,由任课教师填入《研究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送交学院办公室,填入《研究生培养情况表》。

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及格或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须重修,直至在学习年限内达到及格标准。

2、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查),必须提出缓考申请,由导师签署意见,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批准,方可缓考一次。缓考课程的考试成绩按正常考试的成绩处理。研究生旷考,须重修。

3、考试时作弊,按违纪的相关规定处理。

4、研究生重修成绩应注明“重修”二字。

5、补修大学本科有关课程,应填写《补修大学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经导师、学科带头人审核,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6、研究生免修课程,填写《研究生申请事项呈报表》,须经任课教师、导师、学科带头人审核,交研究生处备案。免修的课程须参加本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可记学分。

7、跨系选修课,要办理选修手续。研究生应到授课的学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和试卷,转研究生所属的学院存档。

8、研究生处在学期结束前二周内组织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考试,专业业务课程考试由各学院负责,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内进行。

教学实习

培养教学工作能力,研究生必须参加大学本科、大专教学实习活动。如讲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批改作业及实验报告、指导毕业论文等。时间可以集中也可以分散,累计教学工作量为20学时左右。教学实习结束,导师应给研究生写评语和评定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成绩。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通过科学研究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是培养研究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学位论文是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全面训练、获得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研究生修完规定的各门课程,考试和考查合格后,应撰写学位论文。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与科研、毕业论文时间,可各占一半左右。论文答辩一般可安排在5月至6月上旬进行,最迟不得超过6月15日。

2、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论文课题应由研究生自选,指导教师审定,也可与导师商定。

在确定学位论文题目时,应注意掌握如下几点原则:

①创新原则。对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趋势、新成果要有较全面了解,所选的课题,要在前人工作基础上形成新思路。

②先进性、社会需要与可能性相结合的原则。自然科学专业、既要考虑课题的先进性,也要考虑到仪器、设备条件的实际可能。文科专业,既要考虑到题目是否有现实意义、学术价值,即是否有社会实践、理论研究的需要,又要考虑到写好论文的有关内容是否存在可能。

③时间限定性原则。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要一年或更多一点的时间,因此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要使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结果。工作总量不到一年的论文,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

④体现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特长的原则。要从研究生的实际出发,根据研究生过去的科研基础,目前研究兴趣诸项因素,确定论文题目。

3、论文开题。为了选好论文题目,在论文题目初步选定后,应以学科为单位,结合中期考核完成1000—3000字的开题报告,举行开题报告会,最后填写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计划表》。

经批准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则课程学习情况审核工作必须相应提前,应在论文答辩前两个月做好审核工作。

课程设置、学分要求、课程简介等内容参见附件。

图 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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